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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3、信息来源: 研究生处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17:00浏览次数: _showDynClicks("wbnews", 1324483034, 39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 招生类别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9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任一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具体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请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部分专业按方向招生,分列招生计划,复试时将按方向分别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按方向招生的专业,均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了注明,考生报考时请注意选择研究方向。 第十三条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六章 报名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山东大学;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以下考生在报考时可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报考我校且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济南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且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在济南市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我校的强军计划考生。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十)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十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四)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十六条 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十七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七章 初试 第十八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 第二十条 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 复试 第二十一条 考生达到学校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符合校内招生单位确定的相应专业的复试差额比例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第二十二条 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复试前,学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第二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九章 调剂 第三十条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我校接收调剂生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申请往其他高校调剂,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内招生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时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三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校内招生单位、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学制学费 第四十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所有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各招生专业学制和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第十三章 培养地点 第四十一条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办学地点分布如下: (一)办学地点在济南市各校区的招生单位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经济学院、经济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晶体材料研究院(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新闻传播学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等技术研究院(热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齐鲁交通学院、数据科学研究院、第一临床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临床学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附属生殖医院、齐鲁医学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基础医学院、高等医学研究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口腔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威海培养。 (二)办学地点在威海校区的招生单位为:东北亚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威海)、文化传播学院、翻译学院、艺术学院(威海)、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威海)。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威海培养。 (三)办学地点在青岛校区的招生单位为: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法学院和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部分学生在济南培养,MBA教育中心的部分学生在青岛培养。 (四)济宁医学院的办学地点在济宁市。 第四十二条 因学校发展规划、院系调整、住宿安排、培养实习等原因,校内部分招生单位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校内招生单位的教学安排为准。 第十四章 奖助学金 第四十三条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干部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第十五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第十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符合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下,可自主选择报考专业。强军计划考生按相关规定报考。以上专项计划的考试科目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的考试科目一致。 第四十六条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录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第四十八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第四十九条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531-8836433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站:https://www.yz.sdu.edu.cn。 第五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31-88364422。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一、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学校创建于1956年,时为国家城市建设部在全国兴建的十所土建类学校之一。66年来,学校与齐鲁大地的厚重文化同脉,与铿锵前行的共和国脚步同频,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艺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学校占地2400余亩,校舍面积7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学院(部),6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学位类别,64个二级学科培养方向,拥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我校2023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约35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约750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人左右(均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其中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4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程管理硕士(MEM)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做任何限制,在复试阶段进行考察是否录取。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的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复试时携带权威机构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参加复试,未携带或检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公开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研招网”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网报公告。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请留意各报考点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山东建筑大学考点确认方式和确认时间的具体安排将于10月下旬左右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留意。 五、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①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英语二 2.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地点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考场、座号安排详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我校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3年3月底左右开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安排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敬请留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照本专业的学术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科目及内容 复试笔试科目:政治(MEM)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英语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网站公布。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六、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5年。 (二)学费 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18000元/年/生 以上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执行。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说明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山东建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丽的泉城济南。学校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专业为特色,已形成涵盖工、理、管、文、法、艺、农七大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64个二级学科(方向)硕士点。学校现有17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700余人。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我校2021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8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336人、专业学位研究生626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6人(均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初复试科目以及招生导师简介等具体内容,请查看研究生处网站《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复试考试科目大纲》、《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20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浏览网报公告,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复试时携带权威机构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参加复试,未携带或检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公开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研招网”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网报公告。 2.考点选择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美术(135107)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山东建筑大学考点进行考试。其他专业考生按要求选择考点。 3.特别要求 复试笔试科目中如需从若干科目中选择1门,网报时,考生应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复试笔试科目。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缴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留意各报考点的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本人档案内)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山东建筑大学考点确认方式和确认时间的具体安排将于10月中旬左右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留意。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和大纲 参看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21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科目大纲》。 2.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考场、座号安排详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1年3月底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英语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一部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在复试前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学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及录取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六、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5年。 (二)学费 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文件为准): 学术学位研究生 所有学科专业 8000元/年·生 / 专业学位研究生 土木水利、能源动力、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交通运输、资源与环境硕士 8000元/年·生 10000元/年·生 风景园林硕士 10000元/年·生 城市规划硕士 翻译硕士 法律硕士 艺术硕士 12000元/年·生 建筑学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15000元/年·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 15000元/年·生 (三)住宿费 全日制研究生宿舍为4人间,内设有卫生间、空调、校园网接口等,住宿费以当年省发改委文件为准(第一学年要求住校)。MBA、MEM及其他专业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宿舍。 七、研究生奖助 我校面向人事档案关系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研究生不享受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面向全体研究生建立奖励体系,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生。 (三)学业奖学金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分等级设立不同奖学金额度。 (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范围:面向家庭贫困和具有特定技能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在校生一定比例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量。 (五)科研业务费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2400元/生。 (六)其他奖助学金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分类设置奖助项目。 (七)国家助学贷款 范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招生工作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 (三)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我校将于2020年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九、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djzu.edu.cn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 www.sdjzu.edu.cn/yjsc/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行政办公楼BG208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6367033 联系人:陈老师 注:如果本招生简章内容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作者:王岩 审稿:王飞 编审:陈举欣 终审:赵继龙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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